公司无故解除合同 按照新劳动法违约金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7:10:59
我本来和公司签订的是4年的劳动合同 违约金额10万
签订时期是:2007.3
我已经在公司工作一年
现在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说违约金是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

可是我听别人说 新劳动法的赔偿方法是n+1的方式 如果满一年就应该赔偿我2个月的工资,如果确实是这样,对于我07年的合同生效吗?

想问问大家到底公司应该赔付我多少违约金
我在北京~

首先要把几个概念搞清:违约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违约金:是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要付对方的违约金的。07年3月合同中有违约金是不违法的。
经济补偿金:指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经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必须符合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赔偿金:违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的,要支付赔偿金。
三者可以同时存在。
按你的表述,你可以获得:
一、10万元违约金。
二、07年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作一年按一个月,不满一年按一个月),08年的经济补偿金半个月(工作一年按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个月,六个月内按半个月)合计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果不给,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以免超过时效。

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赔偿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