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能缓刑吗?请懂法的朋友进来看一下好吗?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7:45:50
情况是这样的,我原来是某企业的一名业务员,由于缺少对法律的了解,和一时糊涂,利用在公司对客户每月的对帐单上,自己签客户的名字的方式,共挪用了公司货款76000多元,后被公司发现,进私下协商,在3个月内共向公司退还了货款43000元,其他的33000多元实在无力退还,后来公司把我告到了经侦队,在我接到经侦电话的第二天,就去自首了,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还把剩下的33000元交给了经侦队,后来经侦队认为我认罪态度好,还把剩下的钱给还掉了,给我申请了取保侯审,并立案为挪用资金罪,现在等待法院的传票,请问我能缓刑吗?会有附加罪吗?还有我挪用的钱中有30000多被人骗去的。
现在经济侦察队已经立案为挪用资金罪,立案时的资金为33000元,不过我现在已经全退还掉了,补充一点我是浙江宁波余姚的,挪用资金的起限为25000元,也就是说少于25000元就不会立案,通过协商来解决 ,我是听经侦队的人说的!!

您的情况是职务侵占罪,而现在以挪用资金罪定性是也是对你的一定程度上的“宽容”,不过幸运的是你在法定的3个月期间归还了一部分资金,而后又归还全部资金,这样,再加上您的悔罪态度并且是自首的,判缓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虽然您挪用的资金是7万多元,属于刑法规定的挪用资金罪的数额较大的,但是您归还了,认罪态度较好的话,这样根据《刑法》273条之规定,犯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对于您所说的情况,您应该会被判处拘役,而拘役的刑期是一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要是严重一点话,那么最多会判处三年 ,缓刑四年,这是最重的了。
不知道我的回答您满意吗?

1.觉得这个是职务侵占罪而不是挪用,当然,细节你没说,那就当他挪用。
2.量刑见:刑法: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缓刑: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4.综合起来看,由于你还有三万多元没有退还,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徒刑,因此很可能不会被判处缓刑。不过没有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