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0:49:47
2005年到这个单位,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没交保险
新劳动法规定,2008年1月开始, 没签合同的,要付双倍工资,
如果我5月份做完离开, 可以要求08年的工资双倍吗?
保险呢, 可不可以要求单位补交,
另外 05年到08年元旦这期间的怎么算?

1.从08年2月1日至今的工资可以要求单位双倍支付;

2.可以要求单位补交2005年至今的社会保险;

3.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为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应支付1个月的工资标准。

可以要求08年的工资双倍,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开始交纳保险。05到08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1、你的情况如果在08年2月1日以前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自08年1月1日起至你离开之日止的双倍工资并可要求半个月的补偿金,保险则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自你工作之日起至离开时的保险(但其中可能有需要你自己出资的部分)。
2、05至08年之间只能要求公司补交办理相应保险。

可以要求08年2月1日至你辞职时候的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单位补交保险。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但经济补偿金的补偿一般的单位辞退你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