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就业合同能解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3:10:35
我一个朋友前年本科毕业,到一个生物制药公司工作,当然公司和他签了六年的工作合同,并给他解决了一个北京郊区的集体户口,现在干得不顺心了,想辞职请会这样的话会掏违约经吗?

辞职是可以的,但是最好弄清楚你的合同怎么样。
2008劳动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看看签的劳动合同究竟怎么写的,08年以前签的合同还时以那个时候为效的,最好咨询一下律师。

不是你签了合同就不能辞职了,合同上面有写着辞职的条件,提前多少多少天提出辞职,一般都是一个月。这样不算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