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可以不交违约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1:49:43
我于去年10月份租了个店铺签定合同期限一年,抵押金3000.租金2000.经营了一个月才知道以前几家承租者租金都是1000.还有一个原因由于1月份旁边店铺装修格局变了商场经理说不会影响我的客流 但装完之后我发现自己的店铺成了死角 以至于我的生意越来越不好. 我想解合同,不想租了,他说要起诉我违约,要我赔偿他损失 .把剩下半年的房租都交了. 合同上规定每月25日之前交下月租金否则每天150违约金.但我15号前就和经理说下个月不租了有新客户来我现在就能搬走.我等到这个月底撤货也得交违约金吗?请哪为好心的律师帮我详细的解答 先谢谢了!

你提前解除合同,致使对方的合同利益不能实现,的确构成了违约行为,只是违约金的数额有待确定。你们的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话,也并不能像对方说的150元/天,应当根据对方的损失来计算。去法院诉讼的话,法院一般酌情判决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方一到两个月租金。

你交了房租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随便你想什么时候搬都可以……但我15号前就和经理说下个月不租了有新客户来我现在就能搬走,这句话能再解释清楚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