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租提前终止合同的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6:36:29
我们是承租者,合同为一年,现在刚过去两个月,房东称要出售合同,让我们一个月之内搬走,合同上有这么一条,房东若要出售房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在同等条件下,承租者有权优先购买,本合同终止,我的问题是这是是不是算房东违约,而其中有没有定量规定违约责任,是不是我们就只能按房东要求一个月搬走,而没有补偿!
合同中没有说明房东违约的赔偿问题!谢谢
关键是我们当初没有注意这点,我担心的就是合同中说“合同终止”这几个字,所以我担心房东根本就不给我们赔偿!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你们的合同上注明“房东若要出售房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也没有定量规定违约责任,可是有没有注明接到通知后你要在多长的期限内搬走呢?如果没有,那还是需要双方协商补偿事宜。

现在这种状况明显表明房东违约了~~~~~~~~~~~~你签的是正规合同吗???为什么没提到违约赔偿的问题~~~~不管哪一方违约都要赔偿另一方的,我是指金钱上,要按正常合同走的话,房东应该给你一月房租作为赔偿金 而且给你一个月时间搬走~`

房东是违约了~这时可以肯定的!~通常合同上会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比如说交违约金等!~如果甲方或乙方违约而不负担任何责任,那么你要合同干嘛?!!!~
所以你可以不用急着搬!~房东不给你一个合理的交代,那你就住一年吧!~你拿着合同,谁也动不了你一根毫毛!!!~直到赔偿...

合同中没有说明房东违约的赔偿问题!!!~那么你就搬吧,只能怪你少了一个心眼,他违约了却不负责。。。教训那~~

首先非常同情你的情况。我不是法律工作者,答案仅供参考。

你的租赁合同上有没有提出,如果房东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搬走,但是租期未满一年的时候,房东有何补偿?

如果没有此类的规定,那么按合同来说,房东是不存在违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