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诉讼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3:57:09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傍晚,
某村荷花池畔的偏僻处,发生
一起盗窃案.王甲家被盗1万元现金和若干首饰,共价值1.5万元.案发后,王甲就到派出所报案.公安人员开始在村里侦察.同日晚上,王某的弟弟王乙带着他的儿子王丙到王甲家中,向王甲承认盗窃系王丙所为,同时村支书刘某也到场,表示自己家里人就算了,把钱还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王甲表示同意.第二天王甲到派出所把情况说了,希望不要侦察了,自己也不追究了.
请问公安人员应该怎么办?

1、数额巨大,已经构成盗窃罪

2、这是公诉案件,就算受害人不追究,可是公诉机关根据自己的司法权提起公诉。

3、行为人算是有悔过表现,积极退还赃款,但是尚不构成自首。但是也可能满足刑法中的其他情节。

4、这时间也太早了吧,哪年的古董题啊

此案中应该讲清王丙的的年龄,若不满十八周岁是不构成犯罪的.
但若已满十八周岁则构成盗窃罪.
虽然王甲不想再追究此事,但本案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因此,本案由公安机关主动侦查.所以即使王甲不再追究,但公安机关还应将继续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