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诉讼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8:24:10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其中的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具体一点是什么意思呢?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是指犯罪涉及多个省区,取证人员众多,取证地区范围大,甚至要到境外取证的案件。这种案件往往调查取证工作要跑遍多个省区,路途上将占用大量时间,因此,本条增加规定了对这种案件也可延长办案期限。需指出的是,“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是因为犯罪涉及面广,造成取证困难,不是所有取证困难的案件都可按本条延长办案期限。

借口,
就是涉及某些大人啊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