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签劳动合同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3:34:08
我进了一家新单位,他们跟我签了3年的合同,有6个月的试用期,请问这个对我有利还是有弊?如果3年期满之后他们不跟我续签是否要赔偿我损失?急等回复!!!

签3年合同,试用期就长,试用期长对员工不利:一试用期工资是不低于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二是试用期内单位可以随时借出劳动合同。就是万一单位在快到6个月的时候解雇你,你付出同等的劳动却得不到全额工资,而且试用期内不交保险等。
3年后单位不与你续签合同按照新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的;
因此单位须支付赔偿金!

6个月的试用期对你来说有点不好,太长了!其他没有什么,都是履行正常的法律,还有就是你们怎么约定待遇或者还有没有补充其他条款??满三年后不跟你续签无需赔偿损失!,除非你们之间另有约定!

虽然我不是学法律的,但做了这么长时间的员工,也许有点发言权吧,3年合同6月试用期是比较平常的,毕竟这国家规定,3年后不续签不必赔偿损失,如过这单位不错的话还是可以去干的,如果只是一般的话对你来说就有点不花来了,毕竟像正式合同工想要辞职还是很麻烦的~自己看着办吧。

早主要的是,三年合同期,六个月试用期企业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不过六个月的试用期是太长了些。很多不利的因素。

谈不上利还是弊,劳动合同在约束劳动者时候同时也约束着企业,是双刃剑。企业可以以试用不合格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试用不合格要拿出书面证明,如不属实,你还是可以申请仲裁。其实是个人能力,如果能力强当然不怕被炒,你也可以炒企业。

1、试用期长对个人不利 主要是工资合法化的降低了,在试用期的工资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行了。
2、试用期内解除 单位不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单位要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 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到 原因在于很多企业不规范 法定的程序可能走不完
3、试用期内的保险是要交的
4、只要你没有过错 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都要给你钱的 莫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