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是工伤么?工伤的赔偿标准?(10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3:42:15
我大伯于今年3月份到泉州务工,3月19日晚上7点左右,坐工地上的车从所工作的工地回另外一个工地,在路上出了车祸。当时车上共坐7人,一人当场死亡,2人轻伤。其他都为重伤。我大伯的车是无牌无证驾驶对方的车是雇佣司机,出事后,司机逃逸。我大伯送往医院后,手术后,一直昏迷不醒,期间,事故另一方的车主也曾断断续续支付医药费,到现在 我大伯已经因为无法支付医药费而断药6天,

在交警那里的口供中,我大伯的老板承认我大伯是他所雇佣,所坐的也是他的车,

请问 这算是工伤么?如果不是,按照劳务关系的人身伤害赔偿可以么?

具体的条例是什么? 谢谢大家。好的话 我还会追加分的。

这种情况可以走2种处理方式。
方式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我不知道你说的“逃逸”是什么意思,如果肇事方驾车逃逸,那肇事方赴全责。如未驾车逃逸,只是司机不见了,就要根据交通部门的事故鉴定报告来判定了,应该你大伯所在的单位会负责因为无牌无证驾驶。
肇事方是所有车辆证件都有的话,也是保险公司掏钱,给你大伯治疗,因为现在车辆都上交强险了。
走国家工伤认定程序,前提是你大伯有工伤保险,如果有就可以走这一项但是交通事故就要求私了。医疗费用会全部报销,营养费用除外。
具体的赔偿金额你可以参考《国家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付》,如果人身伤害赔偿钱会比较少。

如果没有钱可以找你大伯的建筑单位掏钱。

晕,这么严重的问题还是请个专业律师咨询一下好一点。

一、你大伯这个事儿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取决于下面两点:
1、 你大伯和公司有没有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据你说老板也承认的话,估计问题不大,但你们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出入卡之类的证据,以备事后老板不认帐;
2、当晚从工作工地到另一工地去是不是为履行工作职责,也就是说是不是公司让他去的,如果只是自己的个人行为那就不行;
二、如果上述两点你能肯定的话,那么认定为工伤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要注意时间,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在事后一个月内提起工伤性质认定,如果单位不按时提出的,家属应在一年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将不予受理;
三、你最好查阅一下当地的工伤赔付中,关于交通事故中工伤情况的规定,搞清楚他们赔偿的先后顺序,以便你理清思路,一般来讲都会规定先由交通部门按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然后再按工伤的赔偿标准补足差额;
四、还要到当地咨询清楚,如果对方不予或无力赔付,可不可以按工伤找自己的老板先行赔付
五、至于你说的不能认定工伤,按劳务关系的问题,我就不太清楚了,也不能给你太多的建议,因为那只是一般民事关系了,估计按交通事故处理了之后就不会再按劳务关系再赔付了,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就这么多,处理交通事故和工伤都是比较麻烦的事,偏偏你同时都遇到了,希望你能顺利解决好这个事情,有什么问题可以再问我,一起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