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劳动合同未到期,现签新劳动合同,十年的工龄,有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1:21:01
我们在深圳一家台资企业厂做了十多年,(月薪制),之前存续的合同是08-6-8到期,但公司现要求签新一年的劳动合同,是固定期限的,我们申请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公司不同意,胁迫签了为期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我们该如果处理?
如下补充:
1. 如果现在新合同签了,可以申请作废处理吗?

2. 如果签了新一年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将来如果涉及到赔偿问题,是不是赔偿年限只从08-1-1开始计算,之前的工龄不存在了?;

非常感谢!!!

1.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或是举报,匿名的也可以,表明现在员工想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企业不同意签定.如果证据成立的话还是有希望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2.涉及赔偿也是从最开始计算的,工龄不会清零的.
3.其实无固定期限也没有关系的.现在就算是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员工没有犯错造成什么违纪情况企业还是不能随便解除合同的.
4.现在固定期限到期了,企业除维持或提高待遇员工仍不可签定的,可以和员工解除合同.否则,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所以让我选,其实也是无所谓的。
5.只要再连续签定两次固定,你还是可以和企业签定无固定的,不过我想,企业在你工作满十年已经达到这个要求不给签定,以后达到连续签了两次的应该仍然不会同意的,呵呵.
6.不过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不让签无固定.感觉很气愤,觉得权利没有得到保障.
7.签定合同时,有份签定合同意向书,里面有你们自己挑选合同期限意向打勾的,如果你们自己勾了,除非能证明当时是被胁迫,否则,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这个意向书.企业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你们上告肯定能够得到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