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权的有效时间是多少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5:28:35
周女士有一所房屋并有3子女.周女士98年重病后,一子女与其同住并照顾其生活,3子女签有协议(是书面的协议,未公证),周女士去世后,该房屋归照顾者所有.周女士去世后,需过户时,其中有一子女反悔,请问房屋的继承应该是怎样?遗产继承权的有效时间是多少年?过了此年限,房屋是否归照顾者所有?
急! 谢谢

继承法规定:继承权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
因子女三方签订协议,若协议按照合法程序签订的话即发生效力,就是另2子女放弃继承权。你有权继承房产。因为有合同,当事人只能按合同履行,如反悔属违约。
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

遗产继承的时效是两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但你说的情况,如果一直未办理过户,一般认为并不超过诉讼时效。
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所以目前不存在超过多少年,自动变更所有权的说法。
如果三人签订的放弃继承的协议是在周女士死亡后,一般可凭此协议到法院起诉认定其他两人已放弃。但如果是在被继承人死之前,这种协议的效力存在问题,但想继承也只能到法院起诉,以你说的情况,至少与其共同生活照顾周女士的子女应多分。

法律没有规定继承的年限,但是一般认为其为及时效力,就是在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开始计算,你那个当然有效!

之前签的协议效力:内容若是其他二子女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的,应属合法有效,应予保护。
本案件无时效争议问题,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当即有继承权,被继承人财产为继承人共同财产,不因沉默或不作为丧失继承权
楼主这个问题要办过户只能诉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