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解除合同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8:02:59
我在一家保安公司工作,签订一年的合同,没有试用期,合同约定一月850元,包吃住,企业给交五金,但是去了以后才知道,现在暂时不给交五金,而且去的一天就要抄公司章程,军事化管理,三班倒,下班休息时不请假不允许出公司,内务差还要罚款,我是受不了了,想问一下,我可不可以要求解除用工合同,哪位高人指导指导我呀?(我现在干了不到一个月)

1、首先要明确,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也就是说,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等30天一满,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你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只要按上述程序,你就可以解除合同,无须交纳违约金,更何况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

3、其他几位先生认为提前解除合同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因提前解除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既然法律赋予劳动者辞职权,那么劳动者按法律规定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手续后,劳动合同就解除了,何来违约责任。(注意:劳动合同里如果对提前解除合同有约定则另当别论)

4、综上所述,根据你的描述,你不承担任何责任。

你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最好你自己做个录音,要不然人家到时候又不承认
你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把工作交接好就可以了
但我估计你的单位又可能找事头罚你的钱也有可能
你要有心理准备

可以 辞职结算就好了 没有补偿什么的

可以,你去告那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