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23:45:51
有人欠我的钱,但是现在找不到他本人了,我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他啊?如果起诉的话作用大不大?

有没借条?或者其他能证明他欠你钱的证据?
这里你要注意一下,民法第七章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简单地说,假如甲向你借钱1万限1年内还,一年后,对方还未还钱,也就是说你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在两年内,你可以提起诉讼,两年后,过了诉讼时效一般很难胜诉....要起诉就尽早

可以到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可向其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因为存在法定的诉讼时效问题,如果不起诉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你就会丧失胜诉权,建议还是应当尽早维权。

你有借条的话,建议你先找到人,或找到他家,然后再起诉,不然没有住址,法院是不会立案的

当然应该起诉他,法院判决以后,你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可以起诉。

你说呢,靶心都没了,你说你的箭往哪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