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付违约金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2:48:47
我在一家做设备(如搅拌站之类)的公司做机械设计,07年8月进入公司,当时签的是3年合同,合同上规定如果合同不满时走人的话要交12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现在的问题是公司因为一个项目非要派我去蒙古(外蒙),这是一个长期的项目,而且担上不必要的大责任的风险很大,而且我因为家里有事不能出远门,所以向公司申请不去,但是公司强制我去,我提出辞职也不批准。
请好心人帮忙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能顺利解除合同?可以向什么机构提出申诉?
2、违约金那款还有没有效?有效的话怎么规避?
3、我5月份20天的工资能否并怎样要求公司支付?
注:1、劳动合同上约定给我交三险但是至今未给我交过;
2、劳动合同上约定每月按时支付工资,但是在08年2月前每月均未按时支付过工资,仅仅2、3、4月是正常的
1、公司未组织过专项培训,仅有一次请过一个教授去公司给全体职工洗洗脑,关于一些对公司的品质之类;
2、合同中有保密条款,但是我在职期间没用泄露过公司机密,现想离职但还未找工作,所以不存在进入竞争同行。

1、有三点可以顺利解除劳动合同:
  1)工资没按时发放;
  2)保险未缴纳;
  3)劳动地点变更与劳动者本人未协商一致情况下,强迫单方面服从。
  凭此三条可合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如下:
  1)保险未缴纳,可申请补缴,公司应另承担,未及时缴纳滞纳金,(交给社会保险局的,如无滞纳金规定,可以只补缴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起的所有月份的各项保险费用,员工应承担其个人部分费用)
  2)员工如不愿解除劳动关系,则公司必须让其继续回公司工作,如不愿回公司,则按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赔偿其补偿金,新劳动法则规定不满一年补偿半个月.
  申诉机构:劳动仲裁部门,电话12333,是免费的。

  2、答:关于赔偿金,如果公司对你有什么培训、福利、保密协议之类的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酌情约定的,那你就要看看这些对你的好处有没有达到赔偿数额,比如培训,是否培训费用已达到或者超过12个月工资。如果没达到可以申诉降低些。
  但如果没有上诉情况的话,就是违法合同,就表理会。
  3、公司必须全额支付你5月出勤的工资。
  站在合法的角度和公司协商,祝你好运~!

  关于你的补充:
  1、那个教授培训不算数,又不是专项培训。就算,也摊不了多少钱。
  2、有保密条款就应该每月给你一部分补偿费;保密条款中的保密期限到什么时候?一般是随合同终止而终止,如果后面还有继续的话,公司要每月支付你费用。

就凭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单位就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你可以随时提出辞职,5月份的20天工资也应该支付给你。至于违约金的问题,就看公司是否对你有培训、房产福利或当初的招聘费用等,如果没有,单凭合同上规定如果合同不满时走人的话要交12个月工资的违约金是不平等合同(正常情况下提出辞职应提前1个月),况且公司现在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但你要有相应的证据)。
如果不能和单位和平解决,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单位补交金。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建议你最好再咨询一下相关的劳动服务部门,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