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继承问题请高人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29:47
我爷爷已去世,现留一住房即将拆迁,此处房为房管所所有.我奶奶尚在,父亲子妹四人.此处住房若拆迁补偿,办理过户,能否办理到我父亲名下,若可以的话,是否需要其他子女认可.若不能,可以通过怎样一个途径来实现?

要看承租人是谁,你们的户口是否在内。根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与其共同居住二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如果承租人是你爷爷,你们的户口也在内,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承租人变更为你父亲的。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时,首先要由你父亲提出书面申请,准备好你爷爷的死亡证明、同户籍家庭成员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及原租赁合约等材料到公房管理部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
虽然从法律层面上是按上述步骤操作,不过要提醒你,在办理此类业务时,公房管理部门为避免承租人家庭内部矛盾影响到他们,通常会要求其他的子女也要签字同意。你们要做好这方面的准备。

房管所所有 那就是承租房了。
对于承租房我不太懂。。但是想把财产过到某一人的名下。。其他相关权利人都必须表态 放弃。或者允许。(比如你们补充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