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急 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2:13:24
周某,女17岁,甘某,女16岁。李某女13岁。孔x详男19岁。胡x瑜男18岁。 2002年6月1日,周某、甘某与李某三人在一迪厅跳舞时,某中学女生黄某不小心碰到了周某,两人发生争执,甘某与李某随即围了过来,黄某见势不妙跑到迪厅门外,周某等三人紧追上来对黄某拳打脚踢,周某、甘某还将啤酒淋到黄某的身上,李某则用砖头、木棍击打黄某的头部。接着,周某、甘某强迫黄某脱光衣服,三人押着黄某上街游行,并在一网吧内游了三圈,其间还不断殴打黄某,引来不少人围观,周某对围观的人群大喊:“谁要想搞她就跟我来!”随即将黄某押到一条小巷内。此时,在旁边围观的孔x详、胡x瑜见状跟随过去,周某对二人说:“想搞吗?,想搞你们就开始干!”于是,孔x详、胡x瑜对黄某实施了轮奸,周某、甘某、李某在旁观看。
问题
周某、李某、甘某、孔x详、胡x瑜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对于他们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
我要答案啊

这种人没救了,最好是死罪,坐牢出来也是个对社会有威胁的人,思想是烂的怎么救?我觉得社会该对这些人放弃就别手软

当然构成犯罪
并且罪大恶极!

这有真事的吧?我见过报道。

个人认为,这种行为极端恶劣,应该严惩,是和谐、关爱、文明社会所不允,几个问成年娃娃就如此暴力,狂妄,岂敢现社会所容忍,肯定劳教。

恩,看到过,那几个人都被判了刑~!
旁观的没一个站出来,只是在旁看着~!
哎..

未成年人在法律面前一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犯刑法会被判处监禁,先在少管所服刑,年满18周岁转到监狱
这几个人要为他们的行为后悔一生了,教育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