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3:31:18
我的外祖父母在2002年买了公房(上海的那种老房子,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房子的户口簿里有我外婆外公和我妈妈的名字。后来我外婆去世了,我外婆的名字就没有了,现在那套房子的户口簿里只有我外公和母亲的名字。
到了今天,我的姨妈要求把户口前进这套公房,我外公同意,但我母亲不 同意。
现在,我外公要告我妈,要求把去除户口簿中我母亲的名字。
请问,我外公可以这么做吗?
另外还有就是,如果我姨妈把户口迁入,我母亲的户口迁出,这套公房的动迁款是不是就属于我姨妈和外公的了?我母亲是分到的吗?我母亲可以以继承我外婆的遗产为由来获得分给我姨妈和外公的拆迁补偿款吗?
房屋拆迁补偿费倒是是怎么补偿的呢?

1。你外公不可以强行要求你妈迁出。

2。是这样的,这里便没有任何你外婆的遗产。拆迁补偿只是针对目前的居住人的补偿。

3。在房子上有户口的,只是获得了一个公房的居住权,补偿也是针对居住权。

1\你外祖父母买的公房,他有权决定谁都户口迁出迁入。
2、一般房屋拆迁补偿费和户口无关,主要是房子面积问题。当然,你要查一下上海拆迁补偿费和户口有没有关系。
3、从继承角度来看,即便你外公处分自己的财产,但你母亲依然有权继承你外祖母的那一部分。

1、你外公可以告你妈,但要求把去除户口簿中你母亲的名字可能办不到。因为他没有理由要求迁出。
2、如果你姨妈把户口迁入,你母亲的户口迁出,这套公房的动迁补偿款是要你姨妈和外公的谈。拆迁方不会具体分割款项。
3、你母亲可以以继承我外婆的遗产为由来获得分给你姨妈和外公的拆迁补偿款。
房屋拆迁补偿费一般要评估,集体标准可向拆迁方询问。

1要看房产证写的户主是谁,如果是你外公和你母亲,那么你母亲依法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你外婆去世,你妈妈和你外公对半享有。
2如果房产证户主是你外公,那事情就这样处理:你外婆去世,只有你外公和母亲享有处分权。你外公无权强制你妈妈迁出户口。你妈妈大可不用迁出户口。
3就算迁出户口,根据继承法你妈享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权,应该与你姨妈一起对等继承。
4你妈妈有权要求分配你外婆遗产。
5至于拆迁赔偿,应按照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
拆迁未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