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请教我的工资补偿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2:12:28
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突然以因生产`人事关系等方面的调整为由,向我发出了<<终止劳动关系补偿之协议书>>.(广东东莞)
我自2001年进该公司,平时工作表现良好,并接管一个部门,积一年之力,整顿该部门一违往年的不良习气,部门风貌`效率`士气为历年来之最佳.我自已本身不愿离职.
1.因与部门经理不睦,目前公司提出按东莞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即960*3=2880元)每月,按七个月予以补偿.并另加一"待通知金"2880元(应我的一个月工资?还是2880元?),理由是我的工资超过了市平均工资的三倍.请问应这样算吗?
2.公司为我所代买的保险部分,公司所应付部分需收回吗?
公司应交部分一直由公司所付,个人应交部分从本人每月工资已扣除.
3.我咨询我所在地的专门打劳资官司的律师,他说我应有每一个月的实际工资所补,这要满足什么条件吗?
我想广大的劳资纠纷的工仔,都应有这样疑惑.
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为谢.不吝感激.

公司该给你的补偿按劳动法计算:是你从现在往前12个月拿到手的工资的平均数.(如:平均数为5000元5000*12=60000,是你的年薪,现在的补偿应为,7*5000=35000元.
你所说的保险问题.公司出的那部分你是拿不到的,你只能拿到在你工资里扣除的那部分.
去劳动局投诉公司,你会得到满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