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工资补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54:31
我爸爸在原单位工作了20多年,05年时因病住院,因为是私人企业所以没有交保险,后来手术时单位一次性给了手术费20000元,07年我爸爸病好时又回单位工作了,(原来是主任,工资1700元/月,07年去时变成普通职工工资800元/月),07年国家将工厂关闭,补助给工厂5000万,工厂按工龄给予每个职工一次性安家费,即: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这样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我爸爸工资在这期间发生了变化,所以工厂只肯以平均数来补助,这样就少了一万多元补助,更可气的是,工厂又说我爸爸住院时给过20000元手术费也要从补助里面扣,
我想问一下,工厂这样做合理吗?可以告工厂吗?
请法律人士给予帮助。谢谢

我的意见仅供参考:我以为住院的20000元手术费应属于劳动保险里的。所以那20000元是不能算作安家费里的,劳动合同法也有明确规定,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至于前后不一致,我以为应该先按以前1700给几个月,再按800给。
我以为你应该能告他

具体问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