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交违约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8:30:04
我辞职后,公司拒不给我转社保关系,让我在新公司无法正常交社保,我去旧公司找领导询问。给出的理由是这样的:我在2004年结婚时公司租给我一处房子,并与我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让我必须在公司服务八年,如果违约,公司有权收回房子或收回相当于优惠购买此房金额的违约金。我在2007年底买下了这处房子的产权,并于今年5月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拿出这份协议让我出违约金,请问各位热心网友:
1.我和公司签订的这份协议有效吗,我应该出这笔违约金吗?
2.这种情况我应该找当地什么部门解决呢?
期待大家的回答,万分感谢各位,谢谢!

根据你的陈述,分析如下:

一、社保与违约金的问题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不办理转移社保手续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局社保局投诉解决。

二、协议无效,不应当支付违约金。

请综合客观情况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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