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假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8:52:38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07年四月份开始到一个公司工作的,
请问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国家规定的年假?

是从2008四月份开始就有年假呢?
还是从2009年1月1日开始?

请给出详细解释或链接.谢谢
别只说答案.请给出证据

劳动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08四月份开始就有年假

连续满1年就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假如从2007年4月1开始算,你连续1年在该公司工作,无无故缺勤一直到2008年3月31号,一到4月你就有年假

2008年 四月份就有年假了 这是去年年底时新劳动法规定的 在公司工作超过一年就有五天带薪年假..

在这家公司工作一年后。

2008四月份开始就有年假

要看公司怎么规定的了!公司没有明确规定的话,那么国务院也没有明确规定,所以要从2009年1月1日开始!下面是国务院的条例,没有明确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满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4号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