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咨询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4:21:35
接连在半个月内丢了两次钱,两次丢钱地点都是在公司里,所丢款为公款,现有怀疑对象,但没有确凿证据.另外公司预将该怀疑对象开除,我已向公司申请请求将此事不要声张,观察一段时间,若抓到证据被盗的公款就能追回.请问:第一,如果公司出于其他考虑很快将此怀疑人开除,我所丢的公款追不回来,这些所丢的钱是否要由我一人承担,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第二,就此事本身来说,我应承担全部赔付责任吗?
丢失的钱是公司给我的备用金,因为几乎每天都会为公司购买所需用品,因此将钱放在钱包里以备用,钱包在我的背包里放着.每天我的包包都放在我的办公桌上,而且我一般不离开公司,一旦出公司门我就会将包包带上.丢钱的时候我在公司的另一个办公室吃午餐.

你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过失 不用负赔偿责任
建议报警或者协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你说的丢失是因为自己的失误导致钱丢失还是在公司中被盗?如果是被盗你不用负任何责任;果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而丢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报警 ,有警方调查处理 。可以进一步联系,祝好运。

做为账务责任当然是要你赔了。我同意你所说不要声张捕现场的办法,但可能现在很难实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