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这案子追诉有条件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5:51:33
我将人打伤 造成轻伤害
事后双方答应调解 我已经赔偿给对方六万元
并立下协议

现在对方的伤已经好了
那这样对方还可以随时再起诉我吗? 有什么条件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4415620.html

难道说如果他们什么时候不开心了 又可以随时起诉我?

除非对方伤残鉴定结果发生变化,否则不会有什么必要再次起诉你。既然伤已经好了,应该不会起诉你了。

而且这个案件法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即5年,5年后他不可能起诉你了。

刑法第87条规定: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所以,只要5年之后,就不能追诉了。

双方达成协议,并实施赔偿行为的不影响继续诉讼。
但是民法对身体受伤害保护期限是1年。过了法院就不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