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8:50:38
我家在北京有继承老房宅基地一块,并拥有北京市政府53年颁发的<北京市郊区土地房产所有证>,与我家隔不远的一个邻居在83年趁我家无人(因我父亲工作调动全家迁到外地居住)将我家房基地占用,07年我家想在老宅基地上建房,才发现被他人占用,而对方没有任何占用此地的审批手续,后经调解无效,我将对方告到法院,可法院却因我家土地证上的四至不清和北京土地资源局颁发的53年<北京市郊区土地房产所有证>已经自然失效(但北京土地资源局也从未发过新证)为由将诉讼驳回.
我想问一下我怎么样才能拥有我的合法使用权.急需答复\谢谢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如果没有任何建筑,也就是空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确权有关规定,空闲两年的,由土地主管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宅基地使用证。你家的这种情况是很难要回宅基地的,建议去土地主管部门地籍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