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5:56:50
我是06年进现在的公司的,却到现在还没有签到劳动合同,而薪水也是和以前的一样,公司给的只是106块补贴,算自己在农村交的农业保险,请问依照现在的《劳动法》,公司侵犯了我哪些权利,它的依据是什么?
请问如果公司不与我签订合同,我该怎么办呢?没签订劳动是不是还需要什么证据?

公司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且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一、首先应当认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如果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就可以依法要求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上面这位网友回答的两条,第一条没有错,《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一个月以上还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按两倍标准支付工资。因为《劳动合同法》是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所以你可以要求单位从今年2月份起支付两倍的工资。第二条回答有问题,因为也必须是从今年1月1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仍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才可以要求其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在只是6月份,距离满一年的要求还有六个多月时间,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显然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你最后一个问题提的很对,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你必须要有能证明自己在这个单位工作的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条(如工资是进银行卡的,该银行卡也是证据)等等,一旦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证据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公司除了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