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问题,请人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2:15:36
我外公有有一份追款条文,就是别人借了他钱,现在钱到期了,通过官司打赢了,但是法院的人每次去,那人都说没钱。后来我小姨带了两个人去找他,他老婆进门就骂人,结果那两个人动了手,我小姨没有打人。将他老婆打了。1月份的时候警察把我小姨带走了,通过关系和调解把我小姨放了出来。现在(6月3号)警察又来了,把我小姨又带走了,说是追查那二人的下落。但我小姨不知道那二人去哪里了。这次已经拘禁3天了,请问这是法律规定的拘禁吗?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现在鉴定是轻伤了,但是警察是以非法入侵民宅予以拘留的。请帮帮忙。

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如果经济情况许可,最好聘请律师去了解具体的情况。

还有,对方可能做了法医鉴定,如果轻伤以上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不是法律规定的拘禁,现在的情况看来,是对方已经到派出所报案并且告你小姨故意伤害啦,把你小姨带走是为了调查取证,如果对方鉴定是轻伤害以上,可能会触犯刑法234条 故意伤害罪,你小姨和两个朋友就是共同伤害案的共犯,可能还会是主犯,所以主要看对方的鉴定结果了。
建议:你们先和公安搞好关系,不管鉴定结果,以治安处罚法进行罚款就好了,给对方陪些损失,写清协议应该不会有事。但是要是把对方奏的太严重了,那就要做好其他思想准备了

在给你的行政拘留书上不有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一次吗
没有复议个吗
现在要是没有的话是不是已经过了时效了 那你只好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对你小姨的拘留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