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人士回答下加班工资和补足保险和退回企业年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1:28:34
大家好,我现在工作遇到了些事情,请相关的律师能够给予解答,谢谢!

我的具体情况是:

我是2001年12月到2008年一月份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月薪4000,公司上的保险缴费基数是2100元。工作经常加班加点超时工作,公司说倒班的工作是不定时工作制,拒绝支付加班费。

我现在已经离职,请问,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建议您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举报,要求其来核查,超时工作肯定不止您一人,到时候大家都如实说就行了。

原来国家规定三班倒的企业是有夜班津贴的,但那是针对老国企的。再有就是举证,就得看您的了。

一般情况下只好认了。

你现在能拿出这七年来加班的证据吗?

加班:在正常工作8小时以外的工作 才算加班

倒班一般是1个月一天

你要能找到人帮你证明

还要有你在加班时为公司创造的利益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