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解除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0:11:23
我父亲在原工作单位已经退休,现在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由于这家企业要搬迁到外地,所以要终止与我父亲的劳动合同。
我父亲在这家公司工作九年了,他们以我父亲在原单位是退休身份为由,只支付他一个月的中止合同补偿,这样是不是触犯了劳动法的规定。请大家都能给个说法。谢谢了!
他还有两个月就到合同期满,要是那个公司再留他两个月的话,是不是就什么补偿也没有了?

劳动法的终止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的规定,不适用退休人员。所以你父亲现在工作单位的作法,没有触犯劳动法。
退休人员再工作,工作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给予补偿金,这要看你父亲与工作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也就是说一切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但不受劳动法中终止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规定的制约。如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你父亲工作单位并不违法。
你的补充问题,如果劳动合同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的约定的话,你父亲工作单位再留两个月到劳动合同期满,就可以不给予经济补偿了。因为给予经济补偿是对用人单位没有实施完劳动合同期限的一种惩罚。

当然了,你父亲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