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能力不足为由,辞退我,可以要求补偿金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44:50
我在深圳是从07年11月进公司的,两个月过后,没有给我签合同,干了七个多月,到08年6月16号,突然晚上叫我进去,说我能力不足,要辞退我,然后第二天办的离职手续。请问他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我,并且以我能力不足为由辞退我。我可以申请补偿金么?而且他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08年一月起补偿双倍工资么?
关键是,他的辞退证明上没有写原因,我就签名了。而且工牌也交还了。手上只有离职证明和退保证明。还欠我一个半月的工资。

请大家帮帮我
补充下,我手中没有工资条,和我入职时间的证明,只有我离职时间的证明,但是公司就有我入职时填的表,和我每个月领工资时签的工资条,这样可以么?

回答楼主的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不但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还要按照工作年限 得到相关赔偿
  关键你要有在该单位工作时间的证明
  比如工资条等
  如果公司部予以赔偿
  你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
  或者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完毕!

  补充回答:
  可以的 只要你每个月前自领取工资
  这个签字单有日期就可以
  如果没有时间证明
  只能赔偿你1个月的双倍工资

没有合同,就没有任何的办法。

当然你可以以没有签订合同到劳动局进行申诉,但只能据此使公司得到相应处罚,和你个人被辞退要补偿金是两回事。

因为确实公司可以因为某些原因辞退员工。何况你还已经在辞退证明签名了,表示认可。所以,很难

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