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案件如何申请执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0:28:31
甲乙为两个法人单位,甲乙之间在2001年之间存在业务往来,乙欠甲几百万元货款一直拖欠到2002年,后甲无奈将乙告上法庭要求还款,在2003年法院作出判决,要求乙支付货款,后乙没有按判决还款,甲因种种原因也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已经是2008年事隔五年甲要求乙支付货款,可是乙拒不支付,现甲想拿着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能够获得法院的批准吗?如果不能,怎样才能获得法院的批准?

如果申请强制执行行不通怎样才能通过法律途径将钱要回来?

请法律高手不吝赐教,谢谢!

不要听楼上8度这种死记法条的。

实践中只要你可以取证一直没有放弃索要债务,处于连续的状态,完全还是可以的。

法律规定的时效太短,实践中没有那么严格,只要有可能法院一般是按照时效延续来操作的。

能,只要有充足的证据。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因此已经过了执行申请期限,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