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子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9:54:38
1、房子交付使用迟了5个月,房产证过了一年还未办好。购房款是7万元,地址是江苏北部的县城。如果索赔,能赔多少元?
2、合同上写违约金仅是每天万分之0.5,这个数字合理吗?
3、如果告状,是否很麻烦,代价有多大?

1、首先要明确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具体交房时间和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对于延期交房的,经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或约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你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催告的,在宽限期限届满三个月内;没有催告的,在应当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对于延期办理房产证的,超过约定时间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全部购房款及利息,并且要求卖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有其他为弥补损失的赔偿损失。如果不解除合同,卖方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相应损失。

2、你既然在购房合同上签了字就代表你同意该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愿意受该合同约束,所以每天万分之0.5的违约金的约定是有效力的,卖方的违约责任原则上要按这一约定来计算。

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约定的违约金低于给你造成的损失,则应当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卖方赔偿给你的金额。如延期交房的损失可以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延期办理产权证的损失可以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并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向法院起诉是权利救济的最后手段,在这之前可以和卖房者进行积极协商,协商不成再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要进行起诉状的起草、证据材料的收集等准备工作,从法院受理到一审判决中间也要经历几个月的时间,如果证据准备不充分,会影响到判决的最终结果,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都可以提起上诉,那么总共可能需要花掉一年多的时间。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又觉得违约金过低,在诉讼过程中可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可以争取对自己较有利的结果。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