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7:35:38
我想问一下我们购买了两套回迁房,可是在交钥匙的时候物业以出台新政策为理由每平米加收一百八十元,但是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没有,我想知道我们可以不交纳这些钱吗?
有什么有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帮我吗?

胳膊永远是掰不过大腿的,不交钱就意味着没房可住。

建议你找律师咨询一下~

物业以出台新政策为理由每平米加收一百八十元?!~

什么是物业 若是物业管理处收 别 管它

而其 谁出台新政策 ?!~要它拿出正式的“政府”文件 或公告

签合同是你拆迁补偿的约定 ,哪有新政策 啊
签合同的时候没有 就不用,以合同为准的 ,
该不是 物价上涨 ,想赚一笔吧?!~
不是别人说乱收费 你就要法律规定支持的额
人家打你一巴掌 ,你也要找个法律 帮你一下吗

他不按时交房子 ,警告他 法院解决 所有损失由他负责!~!·

联合其他的房主去告物业一状!
不过和物业关系不好,以后他也会找你麻烦
中国这个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