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特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3:47:47
A.重事不重人 B.重人不重事 C.人事并重 D.不重事,也不重人

职位分类,通常是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职位分类制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划分职位类型,二是职位设置。可以说公务员法规定的分类制度是一种以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相结合的分类制度。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职位分类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进行职位设置;第二、制定职位说明书;第三、确定职务;第四、确定级别。

我国公务员职位设置的要求

(一)确定职位职责

职位设置必须在政府批准的职能范围内,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进行。从上至下,从部门至内设各机构、直到每一个职位,层层明确其职责。

(二)确定职位的设置层次

职位的设置必须与机构规格相符,不得超过其机构规格设置职位或搞变相升格。

(三)确定职位设置的数量

职位设置数量应遵循严格、高效、精干的原则,必须严格按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数、编制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执行。

(四)确定职位名称

职位名称必须简明、规范,能体现出该职位的特点和所处层次。

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公务员 职位分类制度的特点应该选A(但现实归现实,我们这要的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