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鼎盛苑酒楼乱扣我的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1:05:56
我在重庆鼎盛苑酒楼上班,由于一些原因,我必须得辞职。两个星期前我向酒楼的主管提出了辞职,而主管没有批准我辞职,我多次

向主管提辞职,前两天终于答应给我批准。今天下午批注辞职了。原本去鼎盛苑酒楼应聘的时候该酒楼主管是这样给我说的。每个月

工资是750元。加全程奖50元。加提成(这个所谓的提成就是,开瓶费之类的)。而在给我算工资时,改酒楼的老总是这样给我算的

。22.5*25=562.5元 餐具损失费65.5+10=75.5元 退还服装押金 200元 ,每个月休息两天。应付工资 686.5元。看了后。我很纳闷

。减掉退给我的押金。(686.5-200=486.5元,)我这个月的工资只有 486.5元。差距太大了,原本说的750+50+提成。我最少也应该

得800元把,而老总却给了我486.5 元。扣了我(800-486.5=313.5)313.5元,而且还没有给我的开瓶费,开瓶费少说也有100元把,

这样算起来,扣了我(313.5+100=413.5)413.5元。天啦。我上一个月的班,就只有这么点钱。这就是我们打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啊。

为什么会这么少呢:老总给我的答案是:1.在我酒楼上班工龄没有达到半年以上的扣2周的工资。2、扣服装磨损费。3、扣培训费。

这些规定都是在前一周,开会做的规定。早不规定晚规定,翩翩这个时候才规定。来该酒楼上班的时候没有规定,现在才规定。看到

辞职的人太多了。就这样规定。这符合现在的劳动法吗?这难道不属于欺骗的行为,咋取我们打工人的工资。而且还扣了我休息时间

2天和上班4天工资,扣这4天工资是服装磨损费。这合理吗?本来就应该休息两天,为什么还要扣我的工资。这太不合理了。我改如

何要回我应得的工资呢?请各位律师给我说说,讲讲,鼎盛苑酒楼,这样的做法违背了劳动法了吗?谢谢你们了。

新劳动法规定了不得以各种名目收取服装押金等,但是你有没有签合同??或者是2008年1月1日后去工作的吗??最好找个懂的人咨询下,然后和几个朋友找老板去,要有理有据哦(注意保留证据),要还不给就去劳动仲裁委告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