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 ~我是08毕业生 答好了全给你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2:00:31
我是08年 7月份毕业生 现在找到工作了 但毕业证还没有发下来,一般毕业了毕业证过什么时候能发下来,我想问问 ,现在能不能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刚开始老板说你周一过来入职,我想我现在应该在试用期 但我没有,老板也没说试用期多钱。我就开始干了,现在还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也没交保险,这正不正常呀 我就怕没有正式书面合同到时候公司把我撵走了,我也没有证据找!那不是白干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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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记得当初我们毕业典礼是6月23日,然后6月30日就拿到毕业证的,毕业证应该是在离校前可以拿到的.
2.一般正规的公司在新人入职的第一天就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能你工作的那家公司在人力资源方面并不完善,你可以再跟人事部或行政部沟通一下,了解一下什么时候可以签订劳动合同,还用试用期工资是多少等等,这些细则方面的东西先跟他们谈清楚,不用怕是新人就不敢问,因为这些东西是你必须知道的.
3.按劳动法规定是员工一入职就应该签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但实际上有很多公司的做法是等转正了再购买社保的.这些你也可以先问问人事部的人的.

从你的描述看,你肯定已经年满18周岁。如此,你就职的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以下用“《》”代替)。《》中就你所提到的几个问题,都有很明确的规定。我们可以一起逐条来看。

一、“现在能不能和公司签劳动合同”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二、“我想我现在应该在试用期,但我没有,老板也没说试用期多钱,我就开始干了。”
1、《》的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现在还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也没交保险。”
《》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