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8:07:56
我是去年3月到11月在一家私企工作,但一直没签合同,也没交保险,因为他们当时说不交保险每月就给200块钱,但是得等到年底一起给。但是后来我辞职了,这个钱就没给,他们说这是违法的,如果我现在不想交保险,就想要这个钱,应该怎么办??有知道的人,帮帮忙,谢谢谢谢
再有,新劳动法规定不签合同,每月应付员工二倍工资,我是去年的,能让他们索赔吗???

1、你去年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你不想缴纳保险,想要钱,这种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你应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2、你提到的二倍工资的问题。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你去年参加工作,只要今年单位仍然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从2月起至你辞职之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去年的工作月份不能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