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合同,麻烦大大些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6:27:43
在劳动用工合同中写明乙方辞职要支付培训费用,但是辞职时间要在3个月前提前提出,这期间如果将培训内容教给下一位同事,还会不会支付培训费用?
确实很霸道,我一周上57个小时班,每3天值班一次,值班那天是9个半小时工作时间,想辞职,结果一看合同培训费有问题,茫然了!当初说好了是每天8小时的,结果合同上也没写明,只写了由甲方乙方自己定,还没有社保和医保。说明一下,我上班的地方是私人经营的加盟店,去总公司培训的。合同在培训前就签了,

没社保跟医保?还培训费相威胁,绝对的霸王合同签了也白签的,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啊,再说劳动合同上要明确说明工作性质与时间,还有很多别的东西,有空的话看下这方面的法律书籍,不要糊里糊涂就签合同了。。。。。

如果合同里没有提出你教会下一个同事就不用给的话,你还是要交的。什么公司这么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