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劳动法的人士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3:34:26
我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我现在工作了半年,可是我想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扣押我的抵押金,请问,现在任何一个用人单位是不是都不能扣除员工的抵押金?仅凭这一点,我是不是就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呢?
我有没有权利要回我的抵押金?
我不懂什么加分.那我追加分吧.一定给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保证金或证件,你的单位收押金已经是违法了,你当然有权利要回押金。
但是仅凭这个不足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你想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应该按法律规定的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