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2:58:00
我公司有一名出纳,在今年的7月10号向财务经理提出辞职,并要求在7月14号开始请假到7月28号来公司领工资,因为她已经找到了另外的工作,请假期间就是去那家公司上班,还声称财务经理不批就去劳动局告.自然财务经理是没有答应和签单,但是该出纳自7月14号到今天未办理任何手续就已没有在公司上班.请高手指点该如何处理?谢谢!

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提前一个月并不是这一个月可以离开企业,还是需要上班的,除非企业同意劳动者离开.这位员工如此做,你们公司完全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如严重违纪解聘,而不是由其提出辞职.

既然她都铁了心了,你们是可以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法规,在限定时间内发函告知她本人,由于她未履行正常的手续,她将受到减发个人收入或赔偿公司损失等一些处理结果。最终可能就是一分钱都不用发给她,这种人太没责任心了。

先做做个人的思想工作,不能私下解决的话,就应该通过正当手段解决了

要看是什么样的员工了,要是平时做事很认真,很听话,偶尔旷一次工!是可以原谅的!要是那些平时做事了儿郎当,又不听话!教育他一次,以后就可以罚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