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合同法的律师解决下,迫在眉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5:37:12
我朋友在北京万年花城租了一个房间,是从网上搜索到的联系人,结果那是个房地产公司,但是不收中介费。于是就看了下房间,着急搬看设施很齐全就签了合同。结果签合同的时候,房地产公司说要交卫生费,就是小区里丢垃圾的费用,每月20一次交够一年的,她们住了4个人,结果就是700多(物业都是按照户一年收50)但是没带那么多,就打了欠条,规定7.25号还清。搬进去后发现合同上说得无损坏的空调、洗衣机、网线、灯都是坏的,所以想这700多是不是必须给他,那些坏的电器怎么办?
您能告诉我具体我们该怎么做吗?比方说去哪里诉讼?那700多还给他们吗?因为是打得欠条,我想不给是不是违法什么的.....毕竟是租赁关系,迫不得已不想搞坏,保守的解决方法是什么?那么法律的方法又是什么?25号之前就得把那700多还清,我们都是刚大学毕业的学生,根本没有过多的精力和资本去诉讼什么的,请您给个方案,拜托了

存在以下问题:
1、合同签订前,您有没有验房?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没有验房,只是听信房东的“忽悠”和合同上所描述的条款,那么您可以以“房屋现状与合同描述事实不符”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改善现状,要求修好所有电器。

2、对于“卫生费”,您可以去物业要一份收费标准证明,以“收费过高,明显不合理”为由,要求房东降低“卫生费”,并且退还已经履行的部分。
欠条基于主体债务产生,主体债务都不成立,何来欠条的合法化?不用担心,不但不要补交欠款,还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已经多收的钱。

3、如果房东拒绝退还,可以到消协投诉或者拨打投诉电话12315,全国都一样。

等你不住的时候卖给收垃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