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及相关问题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5:55:16
1、我买了一个房子,但是该房屋之前存在着一个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应该在今年年初给付租金,但至今未向原房屋所有人及我给付,我是否可以要求其给付租金和解除租赁合同?如果想解除合同应该采取何种步骤?

2、我买的房子还有个问题,就是其中一小间被人占用,其无合法手续,如果我想让其搬走,应该采取何种方法?

请帮忙解答下 谢谢
买卖不破租赁我知道,但是承租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租金,作为现在的房屋所有人,应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啊!合同法上所说的“合理期限”指的是多长时间?
被占用的房屋,其拒不交付,应该是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还是有什么别的办法?如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程序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 你可以去找承租人要租金 如果他执意不付 你要用原来的租赁合同约束他 如果他想解除合同当然最好 这个属于半路解除合同都要按合同约定的来 是不是有赔偿之类
至于被别人占用了房子 你先去找她们沟通 不然我想还是找警察来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