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3:10:21
根据【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今天只想问一个问题:

如果一个用人单位里的一个部门的部门经理强迫下属职工加班

加班后不支付加班费,反而强令要求将加班的时间在单位空闲时休假抵消掉

随后又提出将下半年的休息日提前到上半年休息

从而到下半年可以用休息掉的日子来替换加班

依然不支付加班费……

目前只听说了这么点事情,不太明白

想问问这样合法吗?
问题补充:与单位合同上写明是工作时间固定,更重要的是,同样一个用人单位,其他部门职员加班都有加班费且都不需要用休息来替代加班的时间,据询问,是每个部门每个季度有固定的发放资金,一旦职员加班费照发或者是多发,那么部门经理一个季度拿到的钱额就少,所以总概括是该部门经理为了能够拿到更多的季度奖金,因此千方百计要求职员加班后再将加班时间休息掉……这样做也能容忍而且是正常吗?
此外,在普通时间里加班也就算了,但是法定节假日要照样加班,之后还是按照部门经理的规定强迫职员休息掉……

1、部门经理强迫下属职工加班。-------这个是要证据的,不是空口白话说说;
2、将加班的时间在单位空闲时休假抵消掉。---只要不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可以要求调休,不算违法。
3、将下半年的休息日提前到上半年休息。--------有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了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可以按周月年集中上班集中休息,但是一年的上班时间是法定的每天8小时计算,超过部门150%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300%;二是没有申请综合工时制或是没批,或是批了但没有按批准的时间内实行,都是违法的。劳动法强制规定:劳动者每周应休息一天,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最多不得超过40小时。
4、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肯定违法,不但可以要求补发,还可以主张25%的赔偿金。但是请注意要保留加班的证据,因为公司的考勤有时不是那么的合法,个人一定要保留超时上班的证据,切记。

当然不合法!!!
但是他是你老板,所以合情合理,你要不不在这干,要不听他的,一般人都是这么做的,如果你是彪悍的人就另说了

这要看你们签定的合同上是怎么写的了。如果你们签定的是不定时工作制的话。工作时间也就不固定。但是工作时间的长短是固定的,也就是8个小时。超出的时间就应该算做加班。象你说的把你们的加班时间放在单位闲时来给你们休息。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传休了。国家规定是加班要有加班费的。但是收到企业经营模式的限制。可能会有不正规的现象出现。最重要的是相互理解。

企业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不合法

维权是可以的,就看你想要芝麻还是冬瓜。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