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 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4:35:53
我有一个朋友在大学还没毕业时,被学校老师介绍到一个英语培训学校(周一到周5是托管,周六周日给小孩上英语课)上班,学校刚开始说要带三个月的托管才能带班上课,但是学校少了老师,我这个朋友上班十多天就被安排带班上课了,而且周一到周五还要带托管,工作量越来越大,一周有超过3天八点半到学校9点下班,上下班都要坐50分钟的公交车,身体越来越吃不消,就想歇一歇,但还是一干就是4个多月。 在工作一个多月的时候学校说下个月签合同给交五险一金,但是直到上了4个多月的班还是没有签,我朋友就想不签就算了,辞了算了,前几天我朋友的奶奶突然心脏病复发尽了医院,就更促使辞职的念头强烈,就提出辞职,但是学校领导以带班老师辞职必须交接1-3个月为由不同意,而在他上班期间只在工作2个月左右时签过一份学校交接制度送达书,意思是本人知道辞职要有交接,而且是1-3个月,在提出辞职时,学校让我的朋友签了一份协议,主要内容是提出辞职必须交接好,不能有学生流失,如果有流失,给学校造成的损失都有我朋友承担,而在交接期间我朋友出现的一切事故都有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现在已经提出辞职7天了,学校仍没有交接的意思,想硬留不让走。
补充一下:从工作那天开始每天上班之前都签到,应该超过4个月了,从辞职那天起本人就不签了,有7天了
我现在想知道:
1.如果想硬走,学校上诉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庭,学校的损失用我们赔偿吗?理由是什么?
2.现在这种情况和这个培训学校是什么样的关系?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学校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可以用这一点来解除和培训学校的劳动/劳务关系吗?
3.最新劳动法要求工作100天,就得和员工签合同上保险,现在这种情况想依此告学校,应该找哪个部门?不是想让学校赔偿,就是不想在那工作了,现在即使是回去工作心里也不会舒服。
4.我也不知道我提出的问题有没有价值,就是想让专业人士帮帮我的朋友,就是想离开那里,怎么才能对自己有利呀?

衷心谢谢!!!希望多花您一点时间帮我的这位朋友排忧解难,第一份工作就搞

成这样有苦难言!!!!!

没毕业前是劳务关系,毕业后双方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调整。您说的有点乱,无法判断时间。详情可继续联系咨询

补充:
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庭提起仲裁,要求:
1、解除与学校的劳动关系(理由是没有给你买社保);
2、要求学校支付2008年1月1日起至今的双倍工资;
3、要求支付加班费(依情节方能判断是否可以获得)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