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新劳动法是否适用与中国邮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1:24:59
我于今年5月进入中国柠檬之乡的一个邮政网点,自上班两个多月以来没有休过一天加(国家法定假日也不例外),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从来不算加班),并且也没和我们签合同,三个人的工作让两个人做,还说是降低成本,向上级咨询说:我们没有假.

请问:中国邮政是不是很特殊,新劳动法不适用?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去邮政吧看看就明白了 给一大堆做着贸港不拉死的家货打工?????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