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签保密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0:06:15
工作未满3个月,被单位以不合格为由辞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第一个月的上旬签了“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上要求三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的工作,需要赔偿公司培训费及其他费用,共计10万还是20万记不清了。反正都是对公司有利的。关于保密费的问题,忘了协议有没有写了。就算没写,回来他要是说包含在工资里了呢。(保密协议条款最后有写,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是他并没有给我一份,还让我在唯一的一份上按了手印)这样子我还能去同行业工作么?拜托大家了,刚注册的号,分全送您了。。。 。。。

新劳动合同法里 规定了违约金的问题 约定在培训方面的适宜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关于保密协议 劳动合同法这样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公司太黑了!我觉得那份协议应该没有法律效力,我不清楚,你去问一下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