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卖方 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5:27:46
本人2003年与卖方签定了购房合同,并一次性交清了购房款,卖方将其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也交给了我,我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今年我想去过户,房管局要求卖方夫妇必须到处签字,我多次找卖方,他都以各种回绝,请问我该怎么办?

打110,上法院起诉他们诈骗!你要赶紧,因为他们有可能一房多卖,收了你的钱,还可能收了N个人的钱,到时候哭都没地方。现在就要马上起诉他们诈骗!

真为你感到担心

找仲裁机关仲裁,另外你的合同上面应该有不过户的违约责任的。或者找原来的中介公司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