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违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3:46:26
去年底我通过中介找了一套二手房,并交了定金,合同定义是今年2月份办理手续,但是由于卖方不想提供房产证,故迟迟没有办理,
后再补充协议定义6月15号前办理完手续,7月30日前卖方搬出房子,
但是由于中介办事效率低,造成过了6月15号后才申请到公积金,
而这时卖方反悔说不卖了,那么这属于谁违约?
(主要是合同上定义的办理手续时间已过了,不知是否会影响)

我能完整拿回定金吗?申请公积金的律师费及中介的费用等是否可以要求卖方支付,或者要求赔违约金?
另外这个如果找律师起诉,大概需要多少费用,成功机率多大?

1、你可以要求退回定金、中介费。
这属于卖方违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卖方退还定金,而且是双倍。
中介费你可以要求中介退回,因为中介在此居间服务中并没有促成交易,所以应该退回中介费,但你要承担中介因此交易而发生的必要费用,比如车费一类的,你一定要要求中介拿出合理的票据来证明。
2、申请公积金的律师费不能要求卖方支付,因为此公积金是为你申请的,但你可以向卖方要求赔偿。
3、你可以将卖方告上法庭,并将中介列为第三人。
3、律师费各地、各所的收费标准不太一样,你还是在当地问问为好。你胜诉的几率是很大的。

当然是卖方违约了,另外中介公司也承担连带责任,你不光要拿回定金还要拿违约金,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中介和卖方承担,违约金一定要赔,还有滞纳金等等,找中介公司协商解决,打官司又费精力又费钱,找仲裁机构拿合同仲裁,不用花多少钱。

最好找中介公司解决,做中介的应该有这个责任。另外把你的资料都留好了,让中介方帮忙协助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