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没签合约的劳动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5:50:17
我2008年4月7日到6月30日‘工作期间没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6月30日他们突然辞退我‘期间没有帮我交纳社会保险金‘一个月就给我4个休息日‘现在我想索要赔偿‘请问我该如何索要赔偿‘.谢谢!~

新劳动法有规定
1.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社会保险金,没有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3.用人单位必须遵循8小时工作制,每星期工作时间为40小时。超出的部分按加班时间计算,加班时间的工资,平时为正常工资的1.5倍,双休日为2倍,法定假日为3倍。
4.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未满半年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行的话也可以起诉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