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变相辞退,这样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8:18:49
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任职半年多了,公司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工作不到位为由将我与一同事退回人事部门另行安排(由人事部门直接通知我俩所在部门领导评我工作不到位的)我与同事将工作交接完后调至人事部无所事事,公司也没有任何安排,并且公司之前所讲的季度绩效奖一分没有,为此,我俩不服并要求公司给个合理说法,两人分别打了份报告给人事部门,至今仍未任何回复。
在人事部呆了半个月左右,未见任何工作安排,更别提位置安排,每天都是在会议室、会客室度过,现公司以不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为由将我俩辞退(在人事部门我俩有过几次请假,都有事先通知并事后补假条),想请问下各位这样合理吗?如果去相关部门申请仲裁会有结果吗?

你可以去申请起诉 因为他们录用你半年之久 给你发工资 已经有劳动关系 你的工资卡帐户可以作证 他们是违法的 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你的保险 还有损失 因为你们有劳动关系 公司解聘你必须提前一个月工资 并且给予n+1的赔偿 现在新合同法好像也有调整 你再看看 我只是给你建议 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两个月工资,你直接查新劳动法,

一定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能就这么算了的。